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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留言主题: 离婚咨询
beiju123
GG


头衔:网友
发言数:1


◎该留言为悄悄话◎
2013-09-07 12:47:34 邮件 主页 QQ IP
戴智娟律师
管理员 MM

头衔:管理员
发言数:23064


你好!
起诉状上可不留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,但必须留能收到信的地址,否则无法收到法院寄送的法律文书将影响你的诉讼权利。居住证明必须由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开具,也可去居住地派出所开具。其他方式无法代替。抚养费按上海地区的审判实践通常不超过2000元每月。对方的工作是传销与否并不影响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。
戴智娟律师
 咨询电话:13818606538
网址:
http://www.51lihun.com
http://www.51lihun.com.cn
[本回复已被戴智娟律师于2013-09-22 12:12:56编辑过]
2013-09-22 12:12:43 邮件 主页 QQ 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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